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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新版发票专用章的通知

文章来源:  本站      时间:2011/07/12  点击次数:   [ 字体:  ]  

关于使用新版发票专用章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行政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七号文件)规定:

一、新版发票专用章自20112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 1231

二、新版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

三、盖有财务专用章等非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财务办公室将从201191日起,不予受理。

行政部财务办公室

20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