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学费收缴通知
根据教育部[2005]21号令和分校师(珠)校办发[2006]1号“关于严格执行缴费注册规定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教务处制定的《关于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及部分专业选修课的通知》中有关下学期选课时间安排,为保证在校生下学期开学按照所选课程正常上课,同时确保在校生学费收缴工作的正常进行,分校财务处对2007-2008学年学费收缴工作规定如下:
一、 收费项目:
2007-2008学年在校生住宿费待新学年开学后按照学生实际入住公寓的宿费标准统一收取,有关通知另行发放。本文针对2007-2008学年在校生的学费收取作有关规定。
二、 收费依据:
1、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即学生缴费按学生入学时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2004、2005、2006级在校学生收费标准一览表附后。
3、转专业的学生学费按新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4、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先交清学费后注册选课”的原则,没有交清2007-2008学年学费的学生不得选课,教务系统将限制未交清学费学生的选课资格。分校教务处规定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选课时间从2007年6月28日开始并在开学初完成选课。为此,学费统一扣缴的开始和截止时间提前10天左右,以保证学生顺利选课。
三、 学费扣缴时间及程序安排:
1、自2007年6月18日起至2007年8月15日止,委托农业银行统一批量代扣,每间隔5天批量代扣一次。
2、 为保证学生扣费信息及扣费金额准确,财务处将于6月初将教务处提供的04级、05级、06级学生名单(电子版)经过整理后转发给各学院,各学院负责与学生认真核对姓名、学号、卡号及学费扣费标准,同时核实各学院珠海籍学生的名单,将修改无误的扣费名单(电子版和打印盖章版各一份)按照标准格式于6月15日以前送交财务处。
3、 财务处将上述名单汇总整理,制成标准扣费电子磁盘,于6月18日
送交银行统一批量扣费。每次扣费后2个工作日之内,财务处负责将扣费成功的学生名单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为交清学费的学生及时开通选课端口;同时将扣费不成功的学生名单送交各学院,由各学院通知扣费失败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督促学生及时存足扣费金额,以便下一次扣费能够成功。
四、 相关规定:
1、 学校将按照“先交学费的学生优先选课、后交学费的学生后选课、不交学费的学生不得选课”的原则,优先保障交清学费学生的利益。
2、 对于未交清以前年度学费的学生以及虽已批准缓交学费但缓交期限
(本学期末)已过仍未交清学费的学生,在其交清以前年度学费前,不得参加新学期选课,财务处将把这部分学生名单送交教务处,限制其选课资格。
3、 对于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同样遵循先交清学费后选课以及先补齐专业
学费差额后转专业的原则。根据教务处《关于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的通知》的时间安排,在公布转专业名单至开学前(2007.7.2-2007.8.25)这一期间,应在其银行卡内存足申请转入专业需要补交的学费金额,保证扣费成功,财务处将把这部分扣费成功的学生名单在8月底之前送交教务处,最终确认学生转专业的资格。对于学生因转专业而多扣学费的部分,财务处将在开学后集中退还。对于开学后仍欠费的学生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由此而影响其原专业的选课,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4、 对于因家庭困难等原因申请缓交学费的学生,应在2007年6月25日
之前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查其缓交资格,在7月1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批,并将最终批准名单在放假前予以公布。对于批准缓交学费的学生,办理缓缴手续后,准予选课,缓缴期间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须在其交清所欠学宿费后才予以确认;对于未批准缓交学费的学生,一律按上述时间安排存足学费,保证开学前扣费成功;对于恶意欠交学费的学生,学校将严格执行关于学生缴费的有关规定,一律不得参加注册选课、实践教学、毕业论文答辩、辅修、转专业等活动。
五、 特别提示:
1、 请学生务必按照分校规定的时间和各自应缴学费标准,将现
金足额存入银行借记卡中,并保证银行在统一批量代扣时银行卡内留有至少超过本人应交费用金额10元的存款,以确保代扣款成功。
2、 各年级学生缴费,学校财务处一律不收现金,也不采取个人
到银行交款方式,学生必须将现金存入已签协议的银行卡上,由银行代扣。
六、 代扣款项:
2007—2008学年,分校代收的“学生综合医疗保险”同样采用银行代扣方式。为做好学生购买综合医疗保险的统计工作,请各学院在07—08学年开学报到时统计本学院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学生名单,将标准格式的电子版和盖章打印版各一份送交学校财务处。财务处在9月20日前将报名参加“学生医疗保险”名单汇总送交银行,为其批量代扣。银行代扣成功后,保险公司为每位参加保险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收费票据。收费票据转交各学院,由学院分发给每位参保的学生。
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和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由学生通知家长),以便学生提前做好缴费的准备,按时足额存缴学费,保证按时扣款。若学生丢失或未收到缴费通知,请学生上分校财务网站,查看缴费通知和分校缴费规定。
北师大分校财务处
2007.5.29
附件:2004学年、2005学年、2006学年在校生收费标准一览表
抄送:各学院、教务处、学生勤工助学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04-06级) |
各类在校生收费标准一览表 |
学院 |
专业 |
学费(元/生/学年) |
宿费(元/生/学年) |
2004级 |
2005级 |
2006级 |
一、计划内(含插班生) |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13000 |
13500 |
13500 |
|
电子商务 |
13000 |
13500 |
13500 |
|
金融学 |
13000 |
13500 |
13500 |
|
国际金融学院 |
金融学 (国际合作2+2留学课程) |
18000 |
18500 |
18500 |
|
法律与行政学院 |
法学 |
13000 |
13500 |
13500 |
|
行政管理 |
13000 |
13500 |
13500 |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13000 |
13500 |
13500 |
|
学前教育 |
13000 |
13500 |
13500 |
|
应用心理学 |
13000 |
13500 |
13500 |
|
家政学 |
|
|
13500 |
|
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3000 |
13500 |
13500 |
2800:两人间; |
人力资源管理 |
13000 |
13500 |
13500 |
1700:四人间、带空调;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13000 |
13500 |
13500 |
1500:四人间、不带空调;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13000 |
13500 |
13500 |
1400:六人间、带空调、带 独立卫生间; |
编辑出版学 |
13000 |
13500 |
13500 |
1200:六人间、不带空调、带独立卫生间; |
不动产学院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13000 |
13500 |
13500 |
1200:六人间、带空调1000:六人间、不带空调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13000 |
13500 |
13500 |
|
信息技术与软件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5000 |
15500 |
15500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15000 |
15500 |
15500 |
|
电子商务 |
13000 |
13500 |
13500 |
|
软件工程 |
15000 |
15500 |
15500 |
|
国际特许经营学院 |
特许经营管理(110213S) |
13000 |
13500 |
13500 |
|
物流学院 |
物流管理 |
13000 |
13500 |
13500 |
|
国际传媒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 |
19000 |
19500 |
19500 |
|
外语学院 |
英语 |
13000 |
13500 |
13500 |
|
艺术与传播学院 |
传播学 |
13000 |
13500 |
15500 |
|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
16000 |
16500 |
16500 |
|
表演(节目主持人) |
19000 |
19500 |
19500 |
|
影视学(影视编导) |
16000 |
16500 |
16500 |
|
影视学(戏剧影视文学) |
16000 |
16500 |
16500 |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
19000 |
19500 |
19500 |
|
舞蹈学(戏剧影视舞蹈) |
19000 |
19500 |
19500 |
|
数学系 |
应用数学 |
|
|
13500 |
|
二、国际合作课程班 |
|
国际传媒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 |
25000 |
25000 |
25000 |
|
国际金融学院 |
国际合作2+2留学课程 |
24000 |
24500 |
24500 |
|
物流学院 |
物流管理 |
|
26000 |
26000 |
|
|
代收款项标准 |
医疗保险(元/学年) |
200 |
自愿购买 |
电(元/度) |
0.66 |
每月免费提供8度 |
冷水(元/吨) |
1.87 |
每月免费提供4吨 |
热水(元/吨) |
19 |
自愿刷卡购买 |
注:1、计划内学生物流管理专业从2006级学生开始第三年起国际物流方向按照17500元/学年收取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