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验收单填写注意事项(暂行)
表一
1. “购入单位”栏填写购入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来源”栏填写“购置”、“调拨”,“自制”,“捐赠”或“其它”
3. “厂商”栏请填写仪器设备供应商
4. “单据凭证号”栏请填写供应商开据的发票编号
5. 在该位置填写本行仪器设备的生产厂商及厂商所在的国家
6. 在该位置填写本行仪器设备的放置地点(精确到办公室门牌号,无门牌号的要注明楼号、层号及办公室名称)
7. 在该位置填写本单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向,包括“教学”、“科研”、“行政”、“生活与后勤”、“生产”、“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和“其它”
8. 在该位置处填写入账日期
9.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财务处资产管理部商勇联系(电话:6126113 Email:dickie@bnuep.com)
10. 固定资产起点单价为800元,低于800元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用填单,但对于可数的、体积较大且属于非易耗品的仪器设备也要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
11, 例表(请见表二)
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