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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学生学宿费收缴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9/07/10  点击次数:   [ 字体:  ]  

2019-2020学年学生学宿费收缴通知

各学院(部)、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粤价[2007]186号文件和分校师(珠)校办发[2006]1号“关于严格执行缴费注册规定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在校生下学期开学按照所选课程正常上课,同时确保在校生学宿费收缴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对2019-2020学年学宿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

学费、住宿费。

二、收费依据

   1、按照广东省物价部门的规定,学费、住宿费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学生缴费按学生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可于学校官网财务处主页查询。

2、转专业的学生学费按新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转专业后符合我校珠海籍学生减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先把相关资料给学院(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再送财务处执行,资料未审核前暂按新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3、财务处根据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提供的2019-2020学年在校生住宿情况和不同住宿条件所对应的住宿费标准,扣缴住宿费。

三、学宿费扣缴时间安排

2019级新生学宿费缴费安排详见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新生入学资料或新生报到专题网站。

2018级及以前年级在校学生学宿费缴费时间:8月22-29日。具体如下:

1、8月22-28日通过学校官网登录“服务大厅”:http://ehall.bnuz.edu.cn,从“财务服务”中进入“缴费系统”选择相应待缴学宿费后,使用网银或微信扫码进行支付。

2、8月22-28日通过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财务处”,绑定新用户(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末位字母大写),在待缴信息中查询待缴学费、住宿费并通过微信支付或绑定银行卡支付。

3、8月29日财务处委托农业银行从学生已登记银行卡中统一扣划学宿费。

学生可以选择以上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缴费,缴费后系统会自动记录,不会出现重复缴费。通过缴费系统或微信公众号缴费时,若因单笔缴费金额超限无法支付的,可以修改单笔支付金额进行分次或分日支付,也可以使用不同的银行卡支付或由父母代缴。具体操作方式请仔细阅读学校财务处主页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网上缴费系统操作指引》。

在校学生银行卡号有变更的,可于8月25日前按学校财务处网页办事流程中的缴费银行卡号变更指南登记新卡号。

请各学院(部)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各学生,以便学生按时缴费。缴费通知可于学校财务处网页查阅。

财务处网址:http://cwc.bnuz.edu.cn   电话:0756-6126601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财务处

                                             2019年7月8日